处理流程
受理:申请单位的申报资料需齐全并符合办理条件。
办理:环保部门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申报材料作出环保审查意见。
领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请单位凭接收地环保部门的复函至环保部门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运行需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在处理危险废物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环保法规,确保废物的无害化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各企业和单位也应积极采取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的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全过程污染防控合规管理
针对生产全流程的污染物排放,需要落实分环节管控要求:
污染物排放管控
大气污染:若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生产活动,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要求,在密闭空间/设备开展作业,按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对易扬尘物料落实密闭、围挡、覆盖等防控要求。法规
水污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要求,确保排放不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总量控制指标;严禁通过渗井、暗管、篡改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污,向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工业废水必须按要求预处理达标。法规
固体废物:产生危险废物的,必须落实分类收集、规范贮存要求,全程留存转移联单,仅委托有对应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公司定位为绿色环保创新型企业,拥有专业的科研团队、先进的制造设备、精干的服务团队,公司主要研究开发危废综合处理处置的工艺系统设备,以“环保、经济的方式解决危废处置市场难题”为宗旨,针对危废综合处置的现有工艺进行简化、优化及开发市场上未得到合理解决的固危废的处置工艺。公司本着不断创新,精益求精的信念,为我国危废物处理处置贡献自己的力量。
危险废物处理的核心注意事项贯穿于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的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法规,重点包括制定管理计划并备案、规范贮存场所与标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以及制定应急预案等。